泸州市人大开展《残疾人保障法》执法检查

日期:2012-07-13 浏览:19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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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月26日,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泸州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贯彻执行情况。

  检查组一行深入到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红星社区、泸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、江阳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泸州红岩机械厂等单位就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检查,并听取了专题汇报。在汇报会上,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、市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何平就泸州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的情况向检查组一行作了详细汇报。市人民政府残工委主任、副市长李晓宇对全市残疾人工作做了总结性发言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对前阶段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。他总结了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有四大特点:一是政府有规划、有要求,组织体系健全。二是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、各尽其力。三是各种优惠政策和帮扶活动多。四是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就业、文化体育、维权等工作成效显著,残疾人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。对今后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他提出了四点希望:一是不断营造社会对残疾人的尊重氛围和树立残疾人的自强、自立信心。二是要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。三是不断提高我市残疾人的生活水平,不断满足他们更高层次的需要。四是及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、新问题。(谷雪松)